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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医学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管理办  发布时间:2023/3/24 15:23:02  浏览次数:161

全院各科室: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已开始,现将九游会官网登录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九游会官网登录九游会官网登录首页限额推荐重点项目2项、面上项目4项、指导性项目1

二、重点支持领域及方向

(一)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与其他公共卫生关键技术研究

1.新发不明原因的重大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精准鉴定、快速筛查与诊断、监测预警和疾病流行途径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和应急处置关键技术研究。

2.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病机制、检测和诊治关键技术研究;新冠病毒感染合并其他疾病的治疗和转归研究;新冠病毒变异与监测预警研究;既往感染者再感染情况调查研究;减少重症发生和提高救治成功率研究;新冠感染者愈后康复及长新冠研究;疫苗评价和免疫策略研究。

3.围绕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诊断技术和综合治疗方案、预防与干预技术研究。

4.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的救治方案、中药复方等。

5.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检测筛查、快速诊断等技术和防治药品研究;疟疾病例追踪溯源、媒介和药物抗性监测以及输入性传染源传播风险评估等技术研究;媒介生物与相关传染病预警与防控技术研究;寄生虫相关健康风险因素精准识别及控制技术研究。

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安全保障、抑制细菌耐药性的新型抗菌技术、医院感染控制技术和策略研究、血液安全管理等;职业病防治等关键技术及干预方案研究。

(二)重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7.恶性肿瘤早期筛查、精准诊断、规范化治疗关键技术研究;基于高通量测序、蛋白质组学、宏基因组、代谢组学以及影像组学等新技术的高效、特异、多标志物联合检测方法的肿瘤精准医学研究。

8.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神经、精神疾病和肾脏疾病等重大慢性疾病的多阶段诊疗技术、规范化诊疗方案及流行病学研究。

9.血液、免疫和消化系统疾病,以及眼耳鼻喉及口腔疾病、皮肤病、妇儿疾病及老年性疾病等领域常见多发病的防控关键技术、诊疗规范、操作指南等研究。

10.急危重症综合救治技术研究。围绕脓毒症、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等严重威胁我国人民健康的急危重疾病防控关键技术、早期预警评估,规范化操作流程和个体化治疗方案研究;急性心力衰竭患者心室辅助装置研制与应用的研究。

11.危害较严重的罕见病防控技术与规范化诊疗方案的研究与推广。

12.重点慢性疾病的有效筛查方法研究;针对不同人群类型的慢性疾病危险因素差异化干预措施研究;基于不同慢性病共病特征的描述性研究;围绕重大慢病的防、治、康结合的“一体化防治”模式研究。

13.中医药诊治重大非传染性疾病的方法和策略研究等。

(三)临床前沿技术研究

14.围绕免疫、代谢、个体发育、衰老调控、脑科学以及心理健康和环境与健康等方面的阶段性应用基础研究。

15.干细胞治疗、再生医学、基因治疗、免疫治疗等生物治疗前沿技术研究及临床应用。

16.生命组学技术、基因操作技术、医学人工智能技术、新型检测与成像技术、疾病早期发现技术、微创/无创治疗技术、纳米技术等前沿技术协同研究等。

(四)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关键技术与策略研究

17.围绕儿童和青少年、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模式、健康素养提升、健康风险防控策略研究,以及“体医融合”慢性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18.老年医学临床实用技术研究;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和方法研究;基于监测系统的老年伤害流行病学描述以及预防工具研究;针对失能老人的智能康复技术研究,以及“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实施路径研究。

19.婴幼儿生长发育和健康管理等技术研究;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综合策略研究。

20.基于大数据的重大出生缺陷风险预测与预警,以及遗传缺陷性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等关键技术研究;不孕不育防治的适宜技术研究。

(五)新型药物、健康服务技术及相关健康产品研发

21.新型药物作用靶点的发掘研究;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和能力提升途径,以及药物差异化临床开发策略研究。

22.围绕新型药物、检验检测试剂、高端制剂、新辅料的研发。

23.人工智能在辅助诊断、辅助治疗、辅助决策领域开展疾病的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研究;围绕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协同医疗、智慧医疗,及个性化健康服务以及医学应急救援等新型健康服务技术研究;健康产品研发。

(六)卫生健康管理政策研究

24.人口老龄化、生育政策调整对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影响与对策研究;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模式、路径和方法研究。

25.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模式研究;以防治结合为基础的新发重大传染病防控与应急救治体系建设研究。

26.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协同创新机制研究;卫生科普创新机制研究;医学科研伦理与科研诚信管理研究等;紧缺专业卫生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7.创新医防融合机制研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关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有效路径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及服务模式研究。

28.护理服务与护理管理研究;药事服务管理模式研究和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研究;卫生标准制定研究。

三、项目类型

(一)重点项目

本类项目在研究方向上,重点支持新冠病毒变异与监测预警研究;新冠既往感染者再感染情况与免疫策略研究;新冠病毒感染后长新冠发生情况及干预措施等研究;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血液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和神经退行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围绕免疫、代谢、生命组学技术、疾病早期发现的临床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以及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和药物差异化临床开发策略研究; 卫生健康管理政策研究等方面。在研究方式上,重点支持基础与临床研究、公共卫生与临床研究相结合、以及医研企合作研究、医工融合研究的跨领域协同研究;药械多中心临床研究等。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资助额度为2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不得低于1:1

(二)面上项目

本类项目突出对中青年医务人员科研能力的培育作用,在研究方向上,重点围绕疾病防治、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医药研发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致病因素筛查等新技术、新医药健康产品以及卫生管理策略的关键技术和应用性研究。在研究方式上,要求选题内容新颖、研究目标明确、技术方案可行,有助于推动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于临床需求和适宜技术的推广普及,培育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不得低于1:1

(三)指导性项目

本类项目主要目的是培育基层、薄弱地区及紧缺专业医务人员的科研能力,重点向科研实力薄弱地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等人员倾斜。项目研究所需经费按照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由项目依托单位自行解决

四、资助范围

(一)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军队和部属医疗机构)、卫生健康研究机构、卫生类高职院校以及医药类高等院校等开展的项目研究。

(二)各类项目的申报主体。重点项目以三级医院、省属科研院所、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医学类高职和本科院校为申报主体,鼓励有独立设置研究型病房、且开展药械临床研究较多的医疗机构申报药械临床研究类项目;鼓励医疗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骨干药企联合开展的协同研究项目。面上项目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研究院所、卫生类高职院校等为申报主体,医学类本科院校以及药品研发与生产企业须与医疗卫生机构或科研院所联合申报。指导性项目以县级及以下(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为申报主体。

五、研究期限与结题方式

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202371日—2026630日)。项目合同到期后一年内开展结题,重点项目由依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结题,我委组织专家进行抽查验收;面上项目和指导项目由项目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结题验收,结题情况报我委备案。

六、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

(一)研究能力:

有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可提供不超过1-2篇正式发表(重点项目不超过3,须为近五年内正式发表)的申报项目前期研究论文

(二)年龄要求

重点项目负责人应为年龄未满56周岁19671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实际主持或从事相关项目研究的在职人员;面上项目负责人应为年龄未满50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已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实际主持或从事相关项目研究的在职人员;指导性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未45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含)青年人才牵头参与各类项目,各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推荐项目向青年人才倾斜。

(三)以下情况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

2.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类项目负责人;

3.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称号获得者(含我委本周期科教能力提升工程的各类项目,重点项目不受限);

4.省卫生健康委在研科研项目负责人;

5.近3年项目应结但未结题,或结题未通过者;

6.有科研学术不端或诚信不良行为被查实、且在处罚期内者;

7.相关研究内容已获省级以上科研立项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含我委其他专项)。

各类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均不得同时牵头申报两项(含)以上项目。已连续2年院内推荐申报但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

人暂停1年申报。

七、其他要求

(一)遵守医学研究伦理管理及其他相关规定涉及人体的研究内容,应符合国家卫健委、教育部、科技部等四部委《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20234号)、《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国卫医发〔201480号)相关规定,通过依托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并提供项目申报伦理批件(包括多中心临床研究或区域医学伦理审查联盟牵头单位出具的伦理审查批件),提供批件的伦理委员会应按照要求完成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涉及实验动物的应严格遵守《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二)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医学科研活动应符合国家卫健委关于《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2021 年印发)的有关规定,项目依托单位须出具诚信承诺书。严禁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研诚信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加强人类遗传资源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涉及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伦理及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其中: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在有资格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并随申请书提交相应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备案证明。

(四)严格规范特殊研究项目申报。涉及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应严格遵守《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6)的相关要求规定。申报药械临床研究项目的医务人员所依托的医疗机构须为具备相应条件的临床试验机构,且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备案。申报多中心临床研究的项目,其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审批时间应为202211日之后。申报协同研究的项目,医疗机构须提供医研企三方或医院与研究机构/企业双方合作协议并加盖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公章。

(五)落实推荐审核责任制。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各项目申报人和推荐单位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严禁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项目立项资格。

八、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信息表(附件1)及申报书模板(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rrhkj@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以“科室+姓名+2023省卫健委项目申报”命名

2、院内截至日期:2023年46日(周四)中午12点,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不再受理。

3、因限项,申报须先通过院内评审,综合评定优胜项目往上级部门推荐,正式申报材料打印装订要求及最终申报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九、注意事项

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均已经传至群文件、逸夫医院网站子栏目-科教通知内及院内OA办公系统-科技公告内,填报人员也可登陆科管办公共邮箱-收件箱内下载相关内容:srrh_kj@163.com,密码:YFkj87115887

联系人:熊枫  8711588760605

 

 

附件1:省卫健委2023年度医学科研项目申报信息表

附件22023年度省卫健委医学科研项目申报书模板(正式申报时勿以此模板上传系统)
附件下载处!

 

 

科技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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